1、考试要求
参加考试的学生要自己准备好三首歌曲,其中包括歌剧类、原创类、民歌等,考试时考生可以自己选一首歌来唱,然后考官再抽一首歌。演唱的时间需要控制在6分钟之内。
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、音准节奏、语言风格、台风表现做考核,给予综合评分。考生不能自带伴奏。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,如需伴奏,考生需提供伴奏谱(五线谱)。
主科(相关器乐择其一)、声乐、视唱练耳、音乐知识、素质面试等。除了钢琴外,其他所需乐器均是需要考生自己携带的。
1、考生在考试的时候自己准备三首曲子,自己谈一首,考官再抽一首,演奏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,琴谱需要背下来。
2、考官通过对音乐艺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,技术把握的正确性,给予综合评分,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。